常熟市某廠區(qū)門口,一場突如其來的意外讓樂于助人的蘇某陷入了長達三個月的病痛。近日,這起無償幫工受傷糾紛在常熟市人民法院的溫情調解下畫上句號,既維護了勞動者的權益,也為“善意相助”的社會風尚添上一抹法治暖色。
事情要從一次運貨開始說起。蘇某受甲公司指派,負責給乙公司送貨。那天陰雨綿綿,他完成送貨后,乙公司的卸貨師傅正為雨天作業(yè)發(fā)愁,便招呼蘇某幫忙搭把手傳遞貨物。熱心腸的蘇某二話沒說加入卸貨,不料叉車臂突然掉落,砸中他的左腳。經(jīng)診斷,蘇某左足趾骨骨折,不得不停工休養(yǎng)三個月。然而,當他向乙公司提出醫(yī)療費和誤工費賠償時,雙方卻僵持不下,最終鬧上了法庭。
“幫人還幫出麻煩了?”案件看似簡單,卻牽扯著法律與人情的平衡。常熟法院審理中發(fā)現(xiàn),根據(jù)司法解釋,無償幫工人受傷時,若被幫工人未明確拒絕,需按雙方過錯比例擔責。乙公司當時并未拒絕蘇某幫忙,且實際受益于他的協(xié)助,即便意外主要由叉車操作失誤引發(fā),乙公司也難辭其咎。不過,法官并未“一判了之”,而是把重點放在了調解上。
“背對背溝通”成了破局關鍵。法官先向乙公司釋法:法律既要保護企業(yè),也要為善意“兜底”——蘇某的幫忙縮短了卸貨時間,企業(yè)若對事故置之不理,既寒了人心,也有損形象。另一邊,法官對蘇某主張金額予以區(qū)分梳理。幾輪協(xié)商后,雙方達成一致,乙公司當場支付了賠償款。
“法律保護善意幫工?!背修k法官表示。這起案件中,法院既明確了乙公司需為安全隱患擔責,也提醒幫工人量力而行、注意防護。如今,天已放晴,乙公司門口的雨水已經(jīng)曬干,工人正在熱火朝天地進行著今日的工作,在這背后,有著司法守護社會良好風氣、助力企業(yè)成長的決心和行動。
新華日報·交匯點記者 應巧玲 通訊員 徐超 朱小飛